交付房产出现违约,业主应该怎么办?仅仅为了一面玻璃,业主方先生屡次寻求开发商解决未果。在走过了两年多漫漫维权路之后,方先生毅然选择走上法庭。3月13日,白下区法院正式立案。
资料档案
业主姓名:方文
公寓地址:御水湾花园
开发企业:南京钱塘房地产开发公司
合同价款:674680元
[案情回放]
玻璃不合格业主拒收房
这面玻璃不是普通的玻璃,它安装在从客厅通向阳台的双层玻璃门的内侧。2005年12月31日,交付日,方先生一家前往验房,突然发现这面玻璃有点蹊跷,细看却有一层类似于汽车车窗上贴的防爆膜。透过这层膜,照耀到客厅中的阳光似乎也黯淡了几分。
方先生请教了专业人士,才发现其中奥妙。原来,根据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技术规范,这里的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,而安全玻璃是有标记的。方先生家阳台的双层玻璃门,外侧玻璃带有出厂时的“钢化玻璃”(安全玻璃的一种)字样,内侧却没有任何标记,反倒贴了一层膜。
该专业人士判断,这里显然是省去了一面安全玻璃,开发商为了补救,便贴膜处理。
方先生当场便在验房报告中重点写出了这一缺陷,并同开发商交涉,要求更换为双面安全玻璃,同时拒绝签字收房。但开发商始终认为,他们的玻璃是合格的,因此这件事就拖延下来。2006年过去了,2007年过去了。开发商和方先生各无退让。
尽管这套房产两证已经齐全,但是方先生坚持没有入住。
[律师出马]
开发商违反国家强规
“方先生起诉时并没有索赔,仅仅要求更换安全玻璃。”本案的代理律师、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王树律师说。
王树律师分析,防爆膜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止玻璃意外破碎造成人身伤害的目的,但是防爆膜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,通常使用一年多以后就需要更换。现在这张膜已经起翘了。无论如何,这一弥补措施并不能掩盖开发商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行为。“没有使用安全玻璃,就是违约。”王树律师认为。